味全公司:代子公司頂率開發(股)公司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准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本票裁定之聲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12 18:47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1/12
2.公司名稱:頂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51%之子公司。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頂率開發(股)公司於104年1月12日收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裁定
內容節錄如下:聲請人(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持有頂率開發(股)公司於
民國102年5月27日簽發之新臺幣70億元本票,到期日為103年12月27日,
於到期後提示未獲付款。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本票
准許強制執行經裁定獲准。
8.因應措施:
(1) 頂率公司已於到期日前償還部分款項,現未清償餘額為新臺幣6,501,077,498元。
(2) 頂率公司尊重聯貸銀行團之行為,惟仍會積極尋求妥善解決方案,使本案早日
得到圓滿解決。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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