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13渤租債」2016年付息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0 07:302013年渤海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8月12日,凡在2016年8月12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8月12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渤海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於2013年8月15日發行的2013年渤海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簡稱「13渤租債」、「本期債券」、債券代碼112188)至2016年8月15日將期滿3年。根據本公司「13渤租債」《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2013年渤海租賃(000415,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13渤租債3、債券代碼:1121884、發行總額:人民幣35億元5、發行方式:本期債券發行采取網上面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和網下面向機構投資者詢價配售相結合的方式。6、發行對象:⑴網上發行:在登記機構開立A 股證券賬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⑵網下發行:在登記機構開立A 股證券賬戶的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7、存續期限:本期公司債券的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8、票面利率:本期公司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債券票面利率為6.00%,在債券存續期內前3年固定不變,期限為5年,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在本期公司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發行人選擇不上調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為6.00%,並在債券存續期內後2年固定不變。9、計息方式: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逾期不另計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為投資者截至利息登記日收市時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票面年利率的乘積之和,於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為投資者截至兌付登記日收市時各自持有的本期債券到期最後一期利息及等於票面總額的本金。10、還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債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即,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項自付息日起不另計利息,本金自本金兌付日起不另計利息。11、起息日:2013年8月15日12、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15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4年至2016年的8月15日(遇節假日順延至其後第一個工作日,下同)。本期公司債券到期日為2018年8月15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後一期利息。如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16年8月15日。13、本金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2018年8月15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6年8月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14、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本期公司債券的固定票面利率在其存續期的前3年內固定不變。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續期後2年票面利率為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其存續期後2年固定不變。如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續期後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發行人將於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權,則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15、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應按照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第一次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行使回售權的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交易系統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後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申報期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決定。16、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無擔保17、受托管理人:廣發證券(00077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18、監管銀行: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魯木齊分行19、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次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20、本期債券登記、托管、代理債券付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2013年渤海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13渤租債」的票面利率為6%,每手「13渤租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60.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48.0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54.00元。三、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付息日1、債權登記日:2016年8月12日。2、除息交易日:2016年8月15日。3、債券付息日:2016年8月15日。四、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8月12日(該日期為債權登記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3渤租債」持有人(界定標准請參見本公告的「特別提示」)。五、付息辦法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後續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七、咨詢聯系方式1.發行人:渤海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湯亮咨詢地址:烏魯木齊市新華北路165號廣匯中天廣場41樓郵政編碼:830002咨詢聯系人:馬偉華咨詢電話:0991-2327723傳真電話:0991-23277092.受托管理人: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樹明咨詢地址: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187號大都會廣場43樓(4301-4316房)聯系人:武建新、崔志軍、周天寧、王仁惠咨詢電話:010-59136721、010-59136718、010-59136712、020-87555888-8342傳真電話:010-591367223、托管機構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號中信大廈18樓聯系人:謝露電話:0755-21899326傳真:0755-25987133特此公告。渤海金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8月9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不論是30歲還是70歲 都值得嘗試做一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利潤分配實施暨「三一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公告下一篇2009年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債第1期2016年付息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