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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威盛提求償 祥碩提5點聲明 相信司法能還清白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3-12-18 09:55


IC設計威盛(2388-TW)向台北地院針對祥碩(5269-TW)提起民事訴訟,並求償41.37億元,祥碩對此發布 5 點聲明回應,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做評論,相信司法能還祥碩清白,而針對威盛所提之求償金額,祥碩認為是常見之訴訟手段,但若威盛針對祥碩及產品提出假扣押,祥碩則尊重其訴訟權利之行使,但因處分並無溯及效力,因此不影響公司客戶採購使用之產品,威盛也不可對祥碩客戶主張任何權利。

威盛昨日宣布向台北市地方法院,針對華碩與其子公司祥碩提出民事訴訟,被告包含祥碩董座沈振來、祥碩總裁林哲偉與其他涉案祥碩員工,求償金額高達41.37億元。


祥碩提出 5 點聲明,第1,祥碩表示,案件已進司法程序,深信司法公正必將能還祥碩清白,目前因案件已繫屬在臺北地院,基於對司法之尊重,不便評論相關細節。

第2,祥碩表示,向來就要求員工應恪遵法律規定,尤其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因此堅信所有員工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並無侵害威盛智慧財產權情事,祥碩將在後續司法程序持續協助司法機關釐清本案事實,維護並爭取本公司及員工之信譽及清白。

第3,對於求償金額,祥碩認為非常無理由,且乃常見之訴訟手段,基於對司法尊重也不便評論。

第4,若威盛對於祥碩及產品提出假扣押或假處分等保全處分之聲請時,祥碩則表示,由於該等保全處分並無溯及效力,並不影響祥碩客戶已採購使用之產品,威盛也不得對該等業由祥碩客戶採購使用之產品,主張任何權利,呼籲相關人士勿濫用訴訟技巧,傷及無辜。

第5,祥碩指出,若威盛執意提出假扣押或假處分等保全處分之聲請者,祥碩會依法進行答辯,請求法院駁回威盛之聲請,並請法院至少應命威盛負擔高額擔保金始得准許,以維護祥碩之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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