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森:貨幣的本質是一種可轉讓的債或信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19 09:50
和訊網消息 復旦大學經濟思想與經濟史研究所所長韋森最近撰文指出,市場經濟離不開貨幣。在現代社會中,社會上絕大多數人幾乎每天都與各種各樣的貨幣打交道,而貨幣的本質可以看成是一種可轉讓的債或可轉讓的信用。
韋森指出,傳統的政治經濟學是把貨幣當作一般商品等價物的一種特殊商品,大多數經濟學家把貨幣理解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統一,並認為具有五種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到了現代社會,經濟越來越貨幣化,貨幣也越來越虛擬化了。
實際上,硬幣和通貨只不過是貨幣的表征。到今天,在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中,硬幣和紙幣只是各國貨幣總量的一個很小的部分,因而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不再具有實物形態了,更談不上是什麼一種「特殊商品」了。
作者通過引用凱恩斯、弗里德曼和曼昆這些經濟學家所喜愛談的雅浦島上的石輪「費幣」的例子,指出我們看到的是一幅與傳統的貨幣理論所描繪的貨幣的起源和本質完全不同的圖景。這種有關貨幣的不同的觀點——亦可稱為原初的貨幣概念——的核心是信用(credit)。
把貨幣的本質看成是一種可轉讓的債或可轉讓的信用,這是對貨幣本身最深層的理解。
近代以來已有很多經濟學家從可轉讓信用和債務清償的角度來認識貨幣的本質,這一點可惜並沒有被主流經濟學家的理論分析所接受乃至所注意。
從大范圍的人類社會的貨幣制度史來看貨幣,就會發現人類社會經濟運行中的一些深層次的東西。把貨幣看成一種債,一種可轉讓的信用,一種支付承諾,用現代制度經濟學的話來說是一種「債務支付契約」,就會發現許多之前看不清楚的人類社會經濟運行的基本法則。
紙幣時代,尤其是到了現代網絡社會,政府印制或發行貨幣的成本幾乎小到可以忽略不計,那麼,每當央行向社會經濟體發1元鈔票,或通過電腦網絡向市場投放1元基礎貨幣,那就等於向社會征1元的「鑄幣稅」,或者說欠全社會1元的債。
文章指出,如果從貨幣的可轉讓信用和債務的本質來看待貨幣,我們不但會發現任何國家和朝代的政府不但從社會中征各種各樣的稅和費之外,還通過鑄造、印制和通過電腦網絡來投放基礎貨幣來征一種鑄幣稅,或者換個角度看,是政府欠全社會一種不必歸還的債。
從可轉讓信用和債務的本質來認識貨幣的功能,也許可以讓我們看到許多囿於傳統的貨幣理論所看不到的問題。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