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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5/05 2.減資緣由:註銷本公司第四次買回股份(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減資金額:244,000,000元 4.消除股份:24,400,000股 5.減資比率:8.96% 6.減資後股本:2,479,422,93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5/06/17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5年05月05日。 二、依法定程序向經濟部申請減資變更登記,待核准後再辦理股份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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