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事件引爭議 香港無意改變現有上市審批制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浪科技訊 10月9日晚間消息 阿里巴巴集團擬採用合伙人制度來港上市遭拒,引發市場對現有上市規則的討論。而港交所在審批新股時存在利益衝突,也引發市場關注。港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表示,堅持同股同權原則是為了保障投資者,目前也暫時無意改變港交所上市審批職能。
近年來港交所的IPO數量呈現下滑趨勢,與之前連續三年蟬聯全球新股集資第一名時已不可同日而語。此前阿里巴巴集團有意來香港上市,引起市場極大關注。根據分析師的預計,阿里巴巴若成功上市,公司估值大約為700億美元,融資規模將達到數十億美元,有望成為繼facebook后全球科技公司規模最大的IPO。如果阿里巴巴能順利在香港上市,對香港疲軟的新股市場來無疑是一劑“強心針”。
然而港交所對上市公司有同股同權的要求,但阿里巴巴卻堅持自己提出的“由少數管理層對公司實現掌控”的合伙人方案。最終雙方談判破裂,阿里巴巴或轉到美國進行IPO。事件引發香港市場對現有上市制度的討論,有意見稱目前的上市制度過於保守老套,應對此進行改革。
港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回應表示,香港的上市規則規定不能設有雙重股權,並強調為了保障投資者,必須堅持同股同權的原則。他指出,雖然有市場正在研究發行AB股的問題,但目前除了納斯達克[微博]等個別美國股市,全球各大市場均沒有這方面的安排。
陳家強同時稱,雖然在市場發展與保障小股東權益之間難免會存在一些衝突,但現在香港的監管機制能夠平衡這些衝突,政府還會繼續加強上市規管。目前港交所無意就新股採取不同股權制度上市進行公諮詢。
有香港立法會議員提出,港交所本身是追求盈利的上市公司,但同時又是市場的監管機構之一。由於公司來港上市會帶來大額上市費用,因此港交所在審批新股上市時存在利益衝突。
陳家強對此表示,現時香港由港交所、證監會和香港政府組成的3層監管架構合適,現行的監管制度良好,無意改變聯交所的上市審批職能。他還稱,新的保薦人監管制度已經實施,香港證監會已經建議就保薦人在《公司條例》下的法律責任問題立法。政府正在草擬相關法案,希望能在2013/14立法年度獲得通過。(翁曉瑩 發自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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