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擬立法嚴懲不孝子女 防「繼承貧窮群體」現象蔓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5 11:26
中國大陸2013年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立例規定子女要供養父母。韓國政府最近亦計劃起草類似的「不孝子防止法」法案,規定若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有權要回已贈送的財產。韓國傳媒指出,近年當地老人貧窮及虐老問題不斷惡化,隨着當地人口持續老化,相信「不孝子防止法」將有助處理這些養老問題。
香港《文匯報》報導,正式名稱為「民法修訂草案」的「不孝子防止法」法案,由韓國法務部下屬民法修訂委員會提出。當中規定,除子女不履行供養父母的義務,或對父母施以傷害、暴力等罪行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當待遇時,原定贈予的財物可予以取消」。韓國現行《民法》第556條規定,只有在子女不履行供養義務或發生違反刑法上的罪行時,父母才可取消贈予,但同時又規定一次性給予子女的財產不可要回,當中存在矛盾,修訂案便提出修例解決類似問題。
韓國反對派新政治民主聯合最先提出「不孝子防止法」修訂,國會少數派領袖李鍾杰上月24日曾表示,「不孝子防止法」目的並非懲罰不孝子,而是要推廣世代間和諧。不過也有評論質疑,新政治民主聯合提出修例,目的是爭奪傳統支持執政新世界黨的長者選票。
韓國人口老化問題嚴重,連帶安老養老也成社會一大課題。根據政府資料,去年韓國虐老個案多達3520宗,較2009年的264宗激增超過12倍,當中逾8成個案都是受家人虐待,老人院虐老個案亦有顯著增加。韓國衛生福祉部去年訪問約1萬名65歲或以上長者,有10%表示曾受身體、情緒或其他類型虐待。
不少貧窮或患病長者往往因不堪受虐自尋短見,每年韓國80歲以上長者的自殺率達0.123%,即每10萬人便有123人自殺,是全國平均自殺率的4倍。韓國平均自殺率為0.0291%,已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中最高水平。
報導認為,除了立法懲罰「不孝子」外,當局亦應提供更多持續及有效的養老支援,例如減輕本身已是60至70多歲長者供養更年老父母的負擔。新政治民主聯合另一名議員朴敏秀今年3月亦曾提案,建議若子女每月定期給予父母一定金額的零用錢,這部分金額(最多600萬韓元,即約3.9萬港元)可不計入課稅範圍,以鼓勵子女對父母盡孝道。然而有意見憂慮這可能被用作逃稅手段,網民亦指要證明零用錢的確給了父母,存在一定困難。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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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計劃立法「防止不孝子」,與當地近年出現大批「繼承貧窮」長者有關。韓國很多上年紀父母為了讓子女過好生活,無條件將財產贈予子女,但子女拿到身家後,卻拒絕供養父母。當地傳媒將這稱為「繼承貧窮群體」現象,認為問題一方面固然是違背最基本倫理道德的不孝子女的錯,但上一代父母亦應意識到世代思想差異,「無條件給予」反而會害了子女。
韓國《中央日報》去年深入調查「繼承貧窮群體」現象,發現在2007年至2013年間,當地144宗父母子女之間的供養費訴訟,約三成的原告都是「繼承貧窮父母」。這些父母通過贈予和繼承手續,一早將自己財產全部分給子女,子女卻拒履行供養責任,父母只好將子女告上法庭。這些長者平均年齡達77歲,每月生活費平均不到34萬韓元(約2229港元),大部分只能依靠退休金維持生活。上庭時,大部分子女都直呼父母的名字,而不叫父親母親,訴訟往往造成父母與子女間及兄弟姊妹間關係破裂。
首爾74歲老婦李某丈夫早逝,一棟2層樓房是她從丈夫繼承的唯一遺產。她膝下有3個子女,最牽掛的是20歲就移民美國的54歲長子文某,為了幫助做服裝批發生意的長子,她連續10多年在地下小作坊做帽子然後寄給兒子,並說服其他兩個子女,將房子轉名給長子。然而2012年李某突然中風癱瘓,當希望長子資助醫藥費時,他卻令人心寒地說「我沒錢」。身無分文的李某不得已控告長子,最終法庭判文某一筆過支付3000萬韓元(約19.7萬港元)供養費,並每月再支付200萬韓元(約1.3萬港元)。
各地贍養父母法例
美國:美國國會於1965年通過《美國老人法》並經多次修訂,涵蓋遺產規劃、醫療保健及監護令三大範疇,另外30個州份亦立法規定成年子女須照顧父母。
新加坡:1995年通過《贍養父母法令》,成為世界第一個為贍養父母立法的國家,違法子女一旦罪成,可被罰款1萬坡元或監禁一年。當局在組屋制度上亦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
中國:2013年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子女冷落或忽視父母屬違法行為,家庭成員有義務對老年人進行「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歐洲:由於歐洲整體養老制度較完善,子女對父母的義務更多屬「精神贍養」。法國便立法要求子女給老人更多的精神關懷,包括必須隨時告知父母自己的行蹤,隨時掌握父母的身體狀況,並必須給無經濟能力的父母提供生活資助。德國民法亦規定直系血親間互負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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