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機場:並無賤賣廣告資源 不排除對手抹黑
鉅亨網新聞中心
深圳機場表示,機場T3航站樓廣告媒體資源屬上市公司資產,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規範程式,選出合適的合作夥伴,不存在賤賣廣告資源的問題,不排除項目合作方競爭對手違背商業道德的惡意攻擊。
此前,航美傳媒高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意向出資1億元人民幣進行合作未被深圳機場採納。而航美傳媒經營情況欠佳,也是深圳機場未選擇與它合作的重要原因。
深圳機場強調,根據與上海雅仕維的合作方案,合資公司取得廣告銷售收入的79%,作為廣告資源費,先付給機場,剩餘部分留給合資公司彌補運營成本後,才作為合資公司的利潤,深圳機場通過股權再享有合資公司51%的利潤收益。
在這種模式下,合資公司爭取更多的收入,最大的收益者是深圳機場。深圳機場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合資方案能夠有效維護機場的利益,不存在賤賣廣告資源的情況。(k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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