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青: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22
2.公司名稱:風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繳款期限已於103/12/22截止,惟有部份股東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公告。
8.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142及266條第3項規定辦理,自103/12/23起至104/01/23止為股款
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於104/01/23前至合作金庫
商業銀行七賢分行暨全國各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若於催告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股份
,依 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以新股撥入該帳戶。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地址: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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