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房斷供”之禍根在高房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08 10:57
安居樂業,此為人類普遍而恒久的追求目標。始於1998年的中國房改,讓很多羲黃子孫有了更多的動力,因為其認為擁有自住房才能真正地安居樂業。於是乎,在中國房地產開發商、商用和御用專家、媒體等各方的百般誘導下,如今中華大地上遍布“房奴”。與此同時,富可敵國的房地產開發商,如雨后春筍般冒了出來;商用和御用專家,也富得流油;媒體等其它利益同共同體,照樣賺得盆滿缽滿;地方政府,更是從中獲利頗豐。
這樣的房改,該如何評價呢?
2011年,中國國務院前總理朱镕基在清華百年校慶之際與清華師生座談時給出的答案是,“我們制定了一個錯誤的政策,就是房地產的錢,都收給地方政府,而且不納入預算,這不得了。這個錢就是搜刮民膏,所以把地價抬得那么高。這個絕對不是分稅制的錯誤。地方沒少收錢。(財政收入)總共8萬億,一來一回(地方)收回來7萬3千億,還少啊?還沒錢?現在地方有的是錢。這房地產(問題)根子就是房改政策錯誤。”
作為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能公開承認“房地產(問題)根子就是房改政策錯誤”,實屬難能可貴。
然而,房改政策錯誤所造成的一系列問題,正在日益凸顯。
譬如,據《第一財經日報》了解,一些地方債務問題突出,出現了債主把某地基層官員堵在會議室討債的情形。審計署近期公布的數據顯示,從去年6月底至今年3月底,共有9個省份超8億元的債務逾期未還。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約11萬億元,而今年需要償還的債務占債務總余額的21.89%,這意味著今年地方政府需償還債務或為2.4萬億元。經濟下行壓力下,多地財政收入吃緊,這加重地方償債壓力。根據各地披露的經濟半年報,至少22省份經濟增速落后於年初目標,11個省份財政收入增幅只有個位數。這也使得地方政府更加依賴賣地償債。早在2012年底,就有11個省級、316個市級、1396個縣級政府承諾以土地出讓金償還約3.5萬億元地方債。
由此可見,中國很多地方已經被“土地財政”牢牢地控制住了,其已經不在乎億萬普通干部群眾難以或者無法承受高房價之不幸了。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惡性問題,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房改政策。
可時至今日,當年所制定的房改政策,並未有根本的調整。因此,在房價居高不下的現實面前,在中央尚嚴令房地產要“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的大背景下,截止到2014年8月4日,在46個限購城市中,已經有36個城市通過明確發文或官方默認取消“限購”。這,客觀上是以傷害執政黨形象、損害中央權威、重創億萬民心為代價的,而且,也是讓中國房地產和中國經濟結構更加畸形化。但是,至今沒有一個相關地方懸崖勒馬,更沒有一個地方的有關決策者得到應有的懲處。
不可否認,高層也深知地方的“難處”。但是,中國各地的高房價,至今不僅讓億萬普通干部群眾難以或者無法承受,而且日益扭曲中國房地產、中國經濟,甚至嚴重影響中國政治生態。
2014年8月7日,《21世紀經濟報導》有新聞報導表明,近日,21世紀經濟報導獨家獲悉,五六月末,浙江杭州、江蘇無錫、福建寧德、江蘇新沂等地都有業主因個人按揭貸款逾期未還而被銀行起訴的案例。
對此,有學人給出的解釋是,因為房價降低和樓市不景氣,所以才有業主不予還房貸。可事實上,“無力還款”才是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
誠然,正像《21世紀經濟報導》有關新聞所講,目前尚無更多數據顯示,“棄房斷供”成為全國普遍現象。
但是,就中國現實國情來講,“棄房斷供”之禍根在於高房價。因此,中國房地產開發商和一定層面的決策者,以及其他既得利益者,如果還是一味地有意無意地推高房價、助漲房價,那么,“棄房斷供”者肯定會越來越多,而最終帶來諸多問題,且會給中國經濟、政治和社會等方方面面埋下隱患。
尤其要提醒一下的是,事實正如北京市立聖律師事務所劉偉律師所講,住房按揭貸款一般以房產作為抵押,業主貸款逾期不還被銀行起訴到法院后,如果業主沒有其他資產可以償還貸款,法院通常會拍賣房產。拍賣所得的資金銀行作為抵押權人第一順位受償。如果足夠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和違約金的,剩余的會返還給房主。如果拍賣得的資金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的,法院還會追繳業主的其他資產來償還。
是故,筆者羅豎一建議,中國普通民眾不要盲目地進入高價位的中國樓市。否則,“棄房斷供”之禍事,可能就會降臨於其身。(文/羅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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