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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11
2.公司名稱:偉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10月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他人資訊誤植,更正如下:
(1)背書保證更正資訊:
廈門偉盟環保材料(有)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
更正前: 708,816仟元 更正後: 732,326仟元
廈門偉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更正前:1,722,041仟元 更正後:1,830,814仟元
廈門偉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更正前:0.46 更正後:0.45
(2)資金貸與他人更正資訊:
臺裕營造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 708,816仟元 更正後: 732,326仟元
臺裕營造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
更正前:1,417,633仟元 更正後:1,464,651仟元
8.因應措施:重新上傳申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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