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告前高管案二審勝訴 被告不得任職三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15 15:38
新浪科技訊 5月15日下午消息 據台灣《經濟日報》報導,台灣智慧財產權法院就台積電訴前研發高管梁孟松案作出二審判決,判台積電勝訴,支持台積電提出的三項請求,並對梁孟松做出不得泄漏台積經營機密、不得使用或泄露台積電人員資料、明年底前不得為三星提供服務等三項禁令。
台積電新聞發言人昨日(14日)表示,梁孟松若對此判決表示不服,其可以繼續上訴,但勝訴的可能性不高,該判決將對梁孟松帶來一定的法律牽制,全面封鎖其為三星服務的機會。
台積電主管表示,通過此案希望告訴三星,不要再以不正當方式對台積電員工進行惡意挖角,同時也為其他國家企業對台灣廠商惡意挖角樹立恫嚇效果。
台積電方面強調,公司對尊重員工追求個人目標與成就的權利,但不允許任何會對台積電智慧財產權造成危害的事件發生。台積電很欣慰法院的決定,並認同捍衛智慧財產權的決心。
梁孟松曾是台積電高級模組技術部的高級主管,離職后一度在大學任教,后轉任三星半導體系統大型積體電路研發副總經理,目前居住於韓國。
2011年10月,台積電宣佈對梁孟松提起訴訟,控訴其泄露公司機密。去年台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判決台積電勝訴,並對梁孟松做出兩項禁令。
一審禁令包括,梁孟松不得使用或泄露其任職於台積電期間所知悉、接觸或取得的與台積電品、製程、客戶或供應商等有關的機密資訊或營業秘密,並不得以不正當方式自台積電的員工、供應商或客戶等第三方處取得原告的營業秘密;更不得使用或泄露研發部門人員相關資料於韓國三星電子。
但一審法庭駁回了台積電關於“2015年前梁孟松不得任職或以其他方式為三星提供服務”的請求,台積電不服而上訴。(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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