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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電將辦私募 每股暫定17.44元 可募144億元資金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4-05-09 22:39


亞太電(3682-TW)公開招親,與鴻海集團、台灣之星、軟銀面談後,預計5月底將有初步結果,董事會同時決議將辦理私募普通股,私募額度將不超過8.26億股,每股暫定17.44元,估算可募得144億元,股本將由目前的330.6億元增至413.2億元;市場推測私募對象可能就是鴻海集團、台灣之星、軟銀其中之一。

亞太電董事會通過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並須為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的策略性投資人。


亞太電公告,私募普通股總額度上限8億2640萬7000股,暫定每股17.44元,預估可籌得144億元,市場推測,參與私募的策略夥伴,約可取得20%的股權。

亞太電指出,私募普通股將在股東會決議日起1年內1次或分2次辦理,私募普通股得在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二次辦理;各次都為充實營運資金或購置機器設備或為策略聯盟發展相關事務使用;各次募集的資金都可用於因應通訊技術升級所需之設備投資及行銷計畫,進而擴大客戶群並強化公司競爭力。

亞太電表示,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特性,且私募有價證券3年內不得自由轉讓的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另外,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將有效提高籌資的機動性與靈活性。

亞太電說,這次私募新股的權利義務與已發行的原有股份相同,惟新股發行日將晚於今(2014)年配息基準日,因此私募普通股應募人將無今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權利。另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3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條件外,餘不得再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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