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金:本公司於103年度起變更會計政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31 17:11
第二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31
2.變動之性質:變更會計政策
3.變動之理由:
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4.改用新會計政策追溯適用之變更期間:103/01/01
5.會計變動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實際影響數:對102年1月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增加787.6億元,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0.2億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35.4億元,淨值增加752.4億元。
對102年12月31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影響:投資性不動產增加
1,001.3億元,不動產及設備及待出售資產增加2.6億元,
遞延所得稅資產增加0.2億元,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61.6億元,
淨值增加942.5億元。對102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損益-公允價值調整利益增加92.5億元、
折舊費用減少15.8億元,所得稅費用增加18.3億元,本期淨利增加
90.0億元,其他綜合損益增加100.1億元,合併綜合損益總額增加190.1億。
上述項目已減除子公司投資性不動產出租予集團公司之金額,
在金控合併報表下應視為自用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增值部分相對調整
102/01/01淨值減少219.6億元,102/12/31淨值減少316.6億元。
6.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752.4億元
7.會計年度開始日後始變動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事項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金管會於103年1月9日修訂「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允許金融控股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得選擇採成本模式或
公允價值模式,本公司為使財務報表能提供更可靠且攸關之資訊,
提高財報透明度,自103年起將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由成本模式
改採公允價值模式。
8.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其追溯適用不可行之原因、
會計變動如何適用及何時開始適用之說明:無
9.影響數之決定在實務上不可行者,會計師對會計變動前一年度查核意見
之影響表示之意見:無
10.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會計師依照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規定,
就本集團上開會計政策變動相關資料進行逐項分析,結果尚屬允當合理。
11.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12.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103年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03年度開始投資性不動產
之後續衡量採公允價值模式,後續將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規定辦理。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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