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補充保費 所得稅可全額列舉扣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31 16:26
報稅季節又到了,今年民眾結算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如果是選擇採用列舉扣除額方式,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和新增的補充保險費都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2萬4千元保險費扣除額之上限限制。
健保署表示,在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各區國稅局網站都可查調健保費資料,若利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查詢健保費金額申報扣除,可無須檢附繳費單據。
民眾如果仍然需要健保費繳費資料,可以有以下幾種取得方式‧
一、向投保的公司行號或工漁農會等申請健保費繳納證明。
二、補充保險費的扣繳證明,可向各扣繳補充保險費的單位申請,健保署也會彙整扣費單位申報之扣費明細資料,於4月中旬起提供民眾繳費證明查詢‧
三、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國稅局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健保署網站查詢及下載。
四、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到國稅局所屬單位,健保署各分區業務單位查詢申請。
(圖片:補充保險費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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