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期可利用多管道查勞保個人繳費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02 20:01
勞保局表示:申報年度所得稅,勞保被保險人可以透過多種方式查詢勞保費繳納資料:
(一) 經國稅局統計,約有87%納稅義務人不須取得紙本所得憑單,亦可順利完成申報,本局配合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之所得稅法修正案,已將個人勞保費年度繳費資料提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故網路申報採列舉報稅,系統即自動帶出年度繳費金額,被保險人不須另行查調勞保費繳納資料;若採人工報稅方式,被保險人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期間,利用自然人憑證於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或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網站查詢及列印其個人勞保費繳納資料,或逕向稅捐稽徵機關索取。
(二) 依規定被保險人個人前一年度內的勞保費繳納證明應由扣收之投保單位開立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可據以列舉申報年度所得稅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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