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標準出台:由學術機構提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7 18:29
首部個人信息保護標準出台
由學術界推出 主張“網站處理用戶信息須告知”
法制晚報訊(記者 梅雙) 據《法制日報》報導,3月15日問世的“互聯網企業個人信息保護測評標準”(以下稱《標準》),是目前首個由學術機構發布的個人信息保護測評標準。
《標準》將“知情同意原則”作為互聯網企業處理個人信息的首要前提,“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互聯網企業應充分告知用戶有關個人信息處理的重要事項,並在告知基礎上獲得用戶的明示或默示同意”。
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守文表示,我國尚無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希望《標準》的出台能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建設。
北京大學互聯網法律中心主任張平教授介紹,不少網站沒有準確明收集個人信息的具體內容、類別、收集途徑以及具體用途,也沒有公佈投訴機制,當用戶個人信息在被其他用戶讀取時,網站無公開聲明或通知征得用戶同意,這顯然違背了用戶的知情權。
目前我國個人信息泄露和被盜、個人信息被買賣的事件愈演愈烈,立法迫在眉睫。整理/記者 梅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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