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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商業周刊》:奧巴馬提高最低工資還欠一個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20 12:31


導讀:奧巴馬在1月的國情咨文中再度要求提高聯邦最低時薪至10.10美元,但他沒有給出這樣做的具體原因。《商業周刊》最新一期封面文章稱,政府對提高最低工資進退兩難,定太高將造成大量失業,正視現實定低一點讓人們有工作但又不夠糊口;無論如何政府將不得不救助這些弱勢群體。

美國總統奧巴馬在2014年1月28日的國情咨文中要求將聯邦法定最低工資提高到每小時10.10美元,而在去年的國情咨文中奧巴馬提出9美元/小時的最低工資建議。奧巴馬沒有明這樣做的經濟理由,只是兩個10好記。如果以容易記為首要目標,那為何不是10.04美元——向電影Smokey and the Bandit致敬?或按諾曼征服英格蘭的1066年定為10.66美元?或者按國稅局(IRS)的1099表格定為10.99美元豈不更好?


奧巴馬並非對最低工資考慮欠妥的唯一當事人。他要求提高目前為7.25美元的最低工資(2009年劃定)使延續數十年的爭論再次白熱化。一到提高最低工資,共和黨內的財政保守派和自由派就它妨礙就業;工會和民主黨則建議加倍提高最低工資。

提高最低工資注定將成為民主黨中期選舉舉足輕重的問題,因為這是廣受歡迎的為數極少的再分配措施。去年12月,《華盛頓郵報》- ABC News的聯合民調顯示,2/3的美國人支持提高最低工資。然而在反對者看來,提高最低工資是大政府的強硬手段,這就解釋了為何兩黨政客都提醒選民注意自己的思想態度。但兩黨的拉鋸戰並未解決“合理的最低工資是多少”這一實際問題,以及曾為社會流動模範的全球最大經濟體怎樣才能最公平地實現。

第一個問題比較容易回答。1938年出台了美國曆史上首個最低工資標準25美分/小時,勞動部長珀金斯和羅斯福總統為奮鬥了五年,而當時的經濟困難和階級與今天類似。簽署《公平勞動標準法案》(the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的前夜,羅斯福在“爐邊談話”中指出,“不要讓一個製造災難的高管日賺1000美元……我告訴大家……一周11美元的工資將對美國各行業造成災難性后果。”

推崇自由市場的保守派在大蕭條期間爭辯道,政府幹涉成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原則上是錯誤的,時至今日他們仍然這樣認為。即便你不是信奉自由放任的自由派,他們提出了一個更實際的理由:最低工資妨礙生。它偷走了最弱勢人群的工作,即那些可找到一天5美元而不是7.25美元或10.10美元的群體的工作。

深受新古典經濟學熏陶的一代代學生被告知,把勞動力價格定在均衡水平之上將造成勞動力供過於求而導致更多的失業。這樣似乎有道理。有關研究證實設定最低工資標準損害就業的法並不可靠。從1994年開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卡德(David Card)教授和普林斯頓大學克魯格(Alan Krueger)教授進行了持續至今的開創性研究。兩人比較了新澤西州和相鄰的賓夕法尼亞州快餐店的就業,前者剛調高了最低工資,后者則維持不變。結果是新澤西州快餐店就業並未減少。

卡德-克魯格的研究引發了計量經濟學派的競相研究,對立雙方的勞動經濟學家用越來越複雜的分析推翻彼此的結論,結果便是長期以來經濟學教授對最低工資本身的懷疑減弱。如果最低工資對總就業有不利影響,最新的研究表明其影響似乎不大。漲工資因增強了工作滿意度而減少員工流動,因此在任一既定時刻職位空缺更少。如果最低工資處於合理範圍,它的員工保留效應似乎可抵消因勞動力成本上升而導致的裁員,而且一些企業可設法在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將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那麼最低工資應定為多少?無論憑邏輯還是憑直覺,定在奧巴馬所建議的10.10美元/小時附近是有道理的。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The Initiative on Global Markets去年對主要經濟學家的調查發現,47%的受訪者覺得最低時薪9美元將利大於弊,對此只有11%的受訪者不認可。上個月七位諾貝爾經濟學得主、四位美國經濟協會前主席和600多名經濟學家聯名上書國會,要求通過每小時10.10美元的最低工資標準。聯名信稱:“在持續高失業對工資造成巨大下調壓力之際,如此上調最低工資將為低工資工人雪中送炭。”

10.10美元/時的最低工資目標很遠大。據勞工統計局的歷史數據,經通脹調整后該最低工資為歷史上最高水平,購買力超過1968年所規定的1.60美元/時最低工資,而當時是中階級就業和工廠開工充分、工會統治的年代。目前美國全職員工時薪中位數為19.55美元,10.10美元/時最低工資與中位工資之比將達到其它發達國家水平。

支持最低工資上調至10.10美元/時的經濟政策研究所(Economic Policy Institute)估計,正如議員米勒(George Miller)和參議員哈爾金(Tom Harkin)提出併奧巴馬簽署的“公平最低工資法”所,兩年來提高最低工資基數將直接惠及1700萬工人、間接影響另外1100萬所得接近最低工資的工人,因為后者可能會獲得加薪。這2800萬工人占美國勞動力的1/5,工資增長近40%將顯著減輕他們的經濟困難(2月12日,奧巴馬簽署聯邦僱員最低工資明年提高到10.10美元/時的行政命令)。

最低工資甚至與那些時薪超過7.25美元數倍的工人也相關。研究機構Sentier Research去年12月的計算稱,經通脹調整美國人的實際收入自2000年來下降了8%。渥太華大學經濟學家克拉克(Miles Corak)的研究發現,美國的社會流動性在發達國家中倒數第三,只比義大利和英國強。皮尤研究中心去年1月份的報告稱,如今認為自己是低收入階層者的比例與認為自己是中階級的比例差不多,二者分別為40%和44%。

不過,即使反對提高最低工資的人言過其實,他們對最低工資提高過多將弊大於利的警告仍是正確的。去年全美快餐業為爭取最低工資翻倍發生一系列罷工,但很少有美國經濟學家贊成將最低時薪提高到15美元。

即使提高最低工資對總就業沒有太大影響,但它仍能通過重要但有時難以察覺的方式使受益者和受害者洗牌。經濟學家稱這種現象為勞動力替代,即被迫支付更高最低工資的雇主用邊緣勞工取代技術更高或受更高薪酬吸引的勞工,其結果也許像一個十幾歲的工人或低收入婦女擠走另一個人那樣微妙難測。即使政府的就業統計數據沒有任何變化,被擠走的工人也度日艱難。

加州大學Riverside分校經濟學家菲利斯(David Fairris)研究了這種現象,利用收集來的數據對洛杉磯的城市服務合同工最低工資做法進行了評估。菲利斯發現,最低工資提高后受雇的工人比在職者和離職者的要稱職得多。菲利斯稱:“一個假設是,雇主改善了勞動力質量。”

國會對最低工資定得太高有害弱勢群體心照不宣,允許南太平洋薩摩亞領地為一系列職業設定最低工資,服裝工人的最低時薪只有4.18美元。生力同樣低下、失業率高達15.4%的波多黎各則不享受這樣的例外。波多黎各商會常務董事Justin Vlez-Hagan打算在那裏開幾家連鎖養老院,但因為擬議中的10.10美元/最低工資及該島嚴重的經濟衰退而放棄。紐約聯儲2012年對波多黎各無技能年輕人脫離勞動力隊伍發出警告,建議對25歲以下的勞動力設定比最低工資更低的最低工資,但這一想法未生什麼結果。

不過正如戰爭太重要而不能由將軍們獨自決定一樣,最低工資也不是由經濟學博士們了算。很多人把最低工資視為勞動本身價值的體現,奧巴馬對此心領神會。奧巴馬去年曾表示,在全球最富裕國家全職工作的人不應該生活貧困。

在今年1月斯圖爾特(Jon Stewart)的《每日秀》(The Daily Show)節目中,聽對自由派經濟學家、評論員、投資顧問希夫(Peter Schiff)的觀點難以置信。希夫如果允許智障者的時薪為2美元,那麼他們更容易找到工作。要是得知美國勞工部實際上贊同希夫的觀點,聽也許會更加驚恐。勞工部允許“福利工廠”以低於最低工資招聘殘疾人士工作。根據時稱“總會計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的調查,2001年最低工資為5.15美元/時,但“福利工廠”近1/4的工人時薪不足1美元。

對於那些將工資視為勞動力尊嚴的人來,有人所得不及最低工資沒有什麼道理。關注殘疾人就業的全國性組織APSE稱,即使重殘者也應享受聯邦最低工資;雇主只需發揮創造性,使殘疾人的能力與工作相符。

這種思維可用來為顯著提高最低工資的觀點辯護。如果以減輕經濟困難為目標,即使10.10美元/時的最低工資也無濟於事。2013年12月,舊金山市長李孟賢(Ed Lee)呼籲就提高該市最低工資進行公民投票,稱15美元/時“值得考慮”。舊金山10.74美元/時的水平在全美大城市中已屬最高。雖然舊金山餐館協會強烈反對提高最低工資,但常務董事鮑登(Gwyneth Borden)表示:“我們生活之地對提高最低工資有某種程度的接受,我們應該考慮到其他人。”

一些圈內人士甚至認為15美元/時還不夠。麻省理工學院區域規劃教授格拉斯梅爾(Amy Glasmeier)提出“生活工資”(living wage)概念,根據計算,舊金山一位有兩個孩子的單親家庭“生活工資”為29.66美元/時。

墨西哥移民Maricela Flores在明尼蘇達州Shakopee做保潔,時薪8美元。Flores的四個孩子和她一起住在移動房裏,她有時候在購物時必須選擇買肉還是買水果。按格拉斯梅爾的公式計算,Shakopee像Flores這樣的家庭“生活工資”為33.28美元/時,對此Flores根本不敢奢望。

想必讀者已看到了問題所在。為了社會公正,最低工資應超過20美元/時,而經濟學家不希望超過10美元/時太多。擺脫這一困境的辦法是承認賦予最低工資的責任超過了它的合理範圍。最低工資工作不應是任何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然而很多情況下就是如此。2012年,時薪不超過7.25美元的工人76%年齡都在20歲以上。

最好把最低工資當作社會保障網的一部分。提高最低工資減少了納稅人為政府救助買單的負擔。國會預算辦公室2013年的一項研究發現,聯邦政府給予占家庭總數20%的收入最低家庭每年補貼8800美元,對家庭年均收入3.35美元的次20%家庭補貼只有約4000美元。個人勞動所得稅減免(低收入工人的補充收入)為保守派樂見,但它不經意間補貼了雇主,因為雇主可減少吸引工人的成本。

降低最低工資的重要性今后有兩條路可走。好的一條路是,經濟強勁增長各種工人供不應求,教育和培訓提升拿最低工資者的技能,這樣雇主將爭相延攬工人,從而使得最低工資大體上可有可無。這應該是每個人的目標。

使最低工資無足輕重的另一條道路截然相反:對工人的需求大降、勞動力中越來越多的人缺乏雇主所需的技能,這樣無論雇主還是工人都不可能支持最低工資。然而我們似乎正在向這條路走。羅姆尼總統競選團隊的國內政策顧問卡斯(Oren Cass)去年十月稱,1970年高中畢業男工人的收入是四口之家貧困的一倍多,然而現在只有30%超過了貧困。

拿最低工資的人缺乏生力的現象不能憑法令消除。國會要麼將最低工資定太高造成大量失業,要麼正視現實定低讓人們有工作但不夠糊口。無論如何政府將不得不救助這些弱勢群體。社會保障金將成為事實上的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左右為難的風險令人驚心,但在美國,確定聯邦最低工資的過程總是摻雜政治因素。相比之下從蒙古到博茨瓦納的諸多國家都有正式的全國最低工資確定程序,通常會諮詢企業和勞工團體。1998年英國最低工資立法時設立了九位成員組成的“低薪委員會”(Low Pay Commission)獨立機構,每年2月就最低工資應為多少向政府提供建議。華府沒有這樣的機構。(檸楠/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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