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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案台人遣送大陸法務部:陸方有管轄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2 15:09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37名台籍人士因涉及肯亞電信詐騙案被遣送至大陸,被質疑此舉有損我國人權,法務部12日表示,因行為地與結果地都在大陸,對大陸來說是有管轄權的,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管轄原則。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說,日前已發公函給大陸,請對方說明始末,11日又再度發函,請陸方盡速做限制人身自由通報,晚間10時,大陸公安部已將8名限制人身自由的訊息通報刑事局,目前人在北京海淀分局海淀看守所居留中。

戴東麗表示,詐欺案只要發生在境外,台灣並無管轄權,因這個例子發生地點在肯亞,犯罪被害人多在大陸,對大陸來講是有管轄權的,處理方式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的管轄原則,「我們唯一有管轄因素的是,他是台灣人」。

戴東麗強調,肯亞判決無罪,罪名是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組織犯罪,3個罪名中沒有詐欺罪,但客觀來看,大陸引渡是想偵辦詐欺案。

戴東麗指出,目前台灣還持續查證,這起案子是否有關連性的手機詐騙案,如果有的話,會進行後續司法互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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