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景:公告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辭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31 19:00
第三十四條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31 2.公司名稱:鉅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券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 股票推薦證券商,因本公司無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 第2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 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擔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對於股東 所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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