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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24 2.減資緣由:為提升未來營運發展及改善財務結構。 3.減資金額:美金6,460仟元。 4.消除股份:6,460仟股。 5.減資比率:86.60%。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美金1,000仟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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