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信銀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發放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7 18:40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6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為新臺幣16,978,026元、董事酬勞為新臺幣 8,489,013元,均以現金發給。董事會決議發放數與104年度帳上估列數並無差異。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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