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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正淩: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5年股東常會及受理股東提案、董事候選人提名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7款


公司代號:8147


公司名稱:正淩

發言日期:2026/03/11

發言時間:16:57:57

發言人:劉偉豪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5/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號5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本公司114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3):本公司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4年度給付董事酬金報告

(5):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3):本公司擬辦理私募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案

9.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4/1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1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相關事宜

(1)依公司法172條之1第2項規定,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

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本公司

擬訂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自民國115年04月07日至115年04月17日16時止,受理處所

為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號5樓(本公司股務室)。

(2)本次應選7席董事(含獨立董事3席),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敘明董事(含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凡有意

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5年04月17日16時前送達且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

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股東提名處所: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1號5樓(本公司股務室)。

(4)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並參與該議案之討論。

(5)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採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權期間自民國115年05月09日起至115年06月07日止。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之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

會通知書。股票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

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之股東,請逕向「群益金鼎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239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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