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翔:本公司代子公司政翔精密光學(蘇州)有限公司背書保證準則達第25條第一項第三、四款應公告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07 12:27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0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政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729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營運所需資金擬向銀行貸款而進行之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本公司背書保證對象為100%持股關係企業,故在徵信及擔保品方面簡化處理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408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2125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償還銀行借款之日
(2)日期:
償還銀行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6875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708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0.7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6.9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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