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戰】商務部:出口稀土最終用途為研發、生產芯片,逐案審批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9日專訊》中國商務部今日公告《對境外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決定》,稱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境外組織和個人(下稱「境外特定出口經營者」)在向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和地區出口含中國成份的兩用物項前,必須獲得許可證,其中最終用途為研發、生產14納米及以下邏輯芯片或者256層及以上存儲芯片,以及製造上述製程半導體的生產設備、測試設備和材料,或者研發具有潛在軍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請,逐案審批。
同時,最終用途為緊急醫療、應對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救助等人道主義救援的出口申請,境外出口經營者無需申請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件,但應當在不晚於出口後10個工作日通過電子郵件報告中國商務部,並承諾相關物項不會用於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用途。
根據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實施以下兩項出口管制措施:
商務部頒發的兩用物項出口許可證件:
用相關技術在境外生產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項;
3) 原產於中國的本公告附件1所列物項。
此外,公告指,以下管制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3) 軍事用途或者提升軍事潛力。
附件1物項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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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金屬釤、金屬鏑、金屬釓、金屬鋱、金屬櫓、金屬鈧、金屬釔、
釤鈷合金、鋱鐵合金、鏑鐵合金、鋱鏑鐵合金、氧化鏑、氧化鋱。
第二部分
3. 含鋱的靶材:a) 鋱靶;b) 鋱鈷合金靶;c) 鋱鏑鐵合金靶。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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