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泰銘: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本公司股份變動達 1%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8-12 16:16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泰銘55.6+0.00%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東森:本公司民國114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下一篇富強鑫: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富強鑫三,代碼:66033)到期還本暨終止櫃檯買賣--更正114/8/5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