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泰:代母公司廣泰金屬工業(股)公司公告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周鼎茂。
(2)董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士傑。
(3)董事:周宜錦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周鼎茂。兼任行健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康聚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泓潤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惠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泓聚企業有限公司董
事、慷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浩泰精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八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奕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奕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奕晶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長、佳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元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
述兼任公司所登記的部分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相同。
(2)董事: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士傑。所代表之法人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
司所登記的部分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相同。代表人 林士傑兼任常州中鋼精密鍛材有限公司
董事,常州中鋼精密鍛材有限公司所登記的部分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相同。
(3)董事:周宜錦。兼任康聚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錦泰全球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錦泰展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上述兼任公司所登記的部分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相同。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本屆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114年股東常會決議,以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士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常州中鋼精密鍛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經濟開發區長揚路1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鈦鎳記憶合金材料、高性能銅鎳合金帶、鈦合金帶材、特殊合金鍛材的製造、加工,
銷售自產產品;從事金屬材料(含鋼材)及其製品的進出口、國內採購和批發業務,
傭金代理(拍賣除外)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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