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源: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當選之非原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鄭絜文/董事
(2)劉宗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鄭絜文/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深圳春源鋼鐵工業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深圳宏源金屬工業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春源:中國深圳市龍崗區寶龍街道辦同慶路12號
深圳宏源:中國深圳市龍崗區寶龍街道辦同慶路1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深圳春源:生產矽鋼捲衝製之變壓器零件、轉子、定子及其他金屬物品
深圳宏源:生產鍍鋅板、塗層板、鋁板及其他金屬板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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