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勛: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標準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09 18:17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7/09
2.發生緣由:依背書保證餘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第二款及第三款標準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事實發生日:104/07/09
A.第一筆
(a)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昆山金億得電子有限公司
(b)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曾孫公司
(c)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為曾孫公司融資額度提供背書保證
(d)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08,511
(e)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67,107
(f)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7,107
(g)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36,290
(h)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i)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無
B.第二筆
(a)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EVA GROUP CORP.
(b)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c)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聯合授信融資案提供背書保證
(d)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08,511
(e)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5,405
(f)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5,405
(g)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55,010
(h)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0
(i)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無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408,511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02,51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3.01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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