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公告本公司接獲櫃買中心通知有價證券繼續停止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4/05/16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
113年財務報告,經櫃買中心公告自114年4月7日起停止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賣迄今,今因未依規定定期公告申報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爰依櫃買中心業務
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併案繼續停止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4/04/07
5.因應措施:積極遴選繼任會計師,儘速完成113年度財務報告暨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之會計師查核簽證,並辦理申報及公告。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本公司提醒投資人應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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