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銀行聯合授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12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充實中期營運資金及償還借款,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由
兆豐銀行及彰化銀行統籌主辦五年期聯合授信案,最高籌組金額為
新台幣140億元,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本授信案相關文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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