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銳:公告本公司私募普通股修正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4-25 18:51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4/2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2)特定人選定方式,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為首要考量,
並以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辦理之,目前尚無已洽特定之應募人,惟不排除內部人或
關係人認購之可能性,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時,其暫定名單、選擇方式與
目的及其可行性與必要性說明如下:
(1)本公司可能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名單如下:
應募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航研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及股東
恩麥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及股東
寶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關係人
(2)應募人如屬法人者,其持股比率佔前十名之股東與公司關係如下:
應募人名稱 應募人之股東 持股比率 與公司關係
航研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青雲視訊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
董事長同一人
恩麥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青雲視訊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
董事長同一人
寶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鈞偉股份有限公司 29.30% 本公司股東
其董事長與本公司
董事長同一人
寶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錫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3.31% 無關係
趙欽鼎 6.00% 無關係
超一有限公司 4.51% 無關係
葉裕璋 3.08% 無關係
葉裕廷 3.08% 無關係
葉裕仁 3.08% 無關係
郭惠君 1.74% 本公司董事長之
配偶
趙梓翔 1.51% 無關係
趙晨光 1.51% 無關係
4.私募股數或張數:在二千萬股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在二千萬股額度內,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一次至二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且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及
每股面額10元定之: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
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本公司為充實公司營運、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若透過
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順利於短期內取得所需營運資金,私募
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可提升日常營運所需之資金準備效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除符合「證券
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本次私募之普
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受限不得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
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始可向證券主
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股票上櫃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未
來法令或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
變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