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建議修例簡化公務員紀律程序及收緊停職安排
經濟通新聞 2025-04-16 11:47
《經濟通通訊社16日專訊》行政長官去年在《施政報告》宣布進一步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已經完成檢視《公務人員管理命令》和《公務人員紀律規例》的工作,建議修訂當中關於管理公務員紀律事宜的部分,包括簡化紀律程序,以提升處理紀律個案的效率和效能;優化停職安排,擴闊停職涵蓋的範圍、收緊停職期間扣起薪酬以及沒收所扣起的薪酬的安排;以及作出技術修訂,包括因應《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在《命令》作出相應修訂。
楊何蓓茵昨天在社交網頁表示,繼日前與公務員中央評議會與公務員團體會面,介紹《命令》和《規例》建議修訂的內容後,局方昨日向立法會有關委員會,提交公務員紀律機制優化措施的文件,並會在本月底出席委員會會議,徵詢議員的意見,將考慮職方及委員會的意見,隨後展開草擬工作,目標是在2026年落實《命令》和《規例》的優化安排。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在簡化紀律程序方面,建議若被控人員已承認指控,當局可無須進行聆訊;如被控人員缺席,亦可繼續聆訊;被法院裁定干犯嚴重罪行的人員,政府無須取得法院文件亦可施加懲罰。另外亦會收緊停職安排,包括將範圍擴至已接獲「擬令退休通知書」的人員,正被調查而停職的人員會被扣起最多一半薪酬,若涉事人員在刑事或紀律程序完結前離職,而當局評估該名人員很可能會被革職或逼令退休,停職期間被扣起的薪酬可被全數沒收。
楊何蓓茵表示,非常重視公務員的品行操守,事實上,絕大部分公務員都盡忠職守,但面對一小撮違法違紀的公務員,政府絕不姑息,她強調今次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旨在令機制更完備,完全沒有減少或削弱有關人員在現行機制下的權利,會繼續秉持程序公義,公平公正處理每宗個案。(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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