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員竊國家郵政局公民信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07 08:16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程序員康某利用開發國家郵政局安監項目資料庫的便利,非法獲取資料庫內的公民個人信息,倒賣1萬餘條獲利785元。昨天,西城法院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康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並處金1萬元。
康某現年26歲,大專文化,案發前是北京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員工,被派到國家郵政局工作。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3月17日至20日,康某利用開發國家郵政局安監三期項目資料庫之便,非法獲取該資料庫內公民個人信息15萬餘條,並將1萬餘條公民個人信息倒賣他人,非法獲利785元。他同時非法獲取其他信息400余萬條。康某於2014年3月20日被查獲。
公訴機關認為,康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侵犯公民民主權利,應當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康某當庭認罪。他,案發前,他所在公司承包了國家郵政局的安全監管信
息系統維護項目,他在裏面負責開發工作。
2014年3月中旬,他在QQ群裏看到有人賣公民個人信息,他觀察后發現這是個賺錢的渠道。想到自己平時負責開發的資料庫裏有個人信息,“都是快遞單號、收件人、寄件人、購買物品信息和電話”。康某,雖然他曾經簽過保密協議,工作中接觸的個人信息不能獲取,但是他還是偷偷下載了。
康某隨后在QQ群發布廣告,稱有個人信息出售。為了讓別人相信他有權威渠道,他還在機房裏拍照證明自己的工作。過了幾天,有人聯繫他購買,他銷售了約5次,總計獲利785元。
康某,被抓后他每天都覺得愧疚,“我的工作收入不低,都是被蒙蔽了,才為了幾百塊錢犯法。我深深知道自己做錯了,這次教訓我一輩子記得”。
法院審理后認為,康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鑒於他當庭認罪態度較好,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對其從輕處並適用緩刑。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