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港股林卓廷披露游乃強受查案,律政司終極上訴得直林恢復定罪經濟通新聞2025-04-01 10:55 《經濟通通訊社1日專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披露受廉署調查人身份案,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以3:2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回復林卓廷定罪及判刑。 林卓廷在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在721事件中被廉署調查,原被裁定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成,判監4個月。林卓廷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律政司不服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裁定律政司上訴成功,恢復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成及判監4個月的定罪及判刑。(zz)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澳門3月博彩收入196.6億澳門元,按年升0.8%略勝預期下一篇【香港政情】美制裁林定國等官員,外交部駐港公署及港府強烈譴責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