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24 19:11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24
2.增資資金來源:113年度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6,031,550元,發行股數7,603,155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約45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部份,則依公
司法第240條之規定,一律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並由股東
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未滿一股之
畸零股款將作為帳簿劃撥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完全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盈餘轉增資案俟經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
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公司嗣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或註銷或其他因素,造成流通
在外股數發生變動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按分派基準日之本公司實際流通
在外股數,調整分派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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