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經:本公司對大聯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11 22:29
第38款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14/03/04
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14/03/11
3.會議出席人員:獨立董事林詩梅、獨立董事林倩如、獨立董事林盈杉
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
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
序)經審閱大聯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
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包括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邱
繼勝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大聯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華經
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股權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以及普華商務法律
事務所蔡朝安律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後,可知本次公開收購係依照主管機
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此外,謹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
、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請參閱相
關附件及下方說明:
(一)依據公開收購人之公司章程及民國(以下同)111至113年度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網站查詢之公司登記資料,以及公
開收購人提供之由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明陽會計師出具之公開收購人具
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確認書資料所示,可知公開收購人係依據我國法
律所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狀況尚稱良好。
(二)依據本公司委請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潘思璇會計師於114年3月7日所
出具之「⼤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
之收購價格合理性獨⽴專家意⾒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114年3月
1日)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24.57至37.58元內,而本次公開
收購人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台幣25元),介於前述收購
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雖公開收購人與中國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標朔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應賣協議書係以每股新台幣25元收購,買賣雙
方屬合意轉讓,然本次公開收購價格低於本公司目前每股市價。
(三)依據公開收購人之公司章程及公司登記資料可知,公開收購人之實收資
本總額約為新台幣167.90億元,於本次公開收購案用以收購本公司股權之資
金,係以自有資金支應,並有公開收購人提供之由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賴
明陽會計師出具之公開收購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確認書,故公開
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
成專家意見書檔案上傳公告。)
本公司委請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潘思璇會計師於114年3月7日出具「⼤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之收購價格合
理性獨⽴專家意⾒書」
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見
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理由:
本審議委員會確認大聯大公司身分及財務狀況尚屬合理,收購資金來源均為
自有資金,且已匯入專戶,支付能力已確認,尚符合合理性,雖大聯大公司
與中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標朔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應賣協議書,買賣雙方屬
合意轉讓,然本次公開收購價格低於本公司目前每股市價,但依會計師專業
意見,在合理區間內。不過,本審議委員會仍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大聯大公
司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
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本審議委員會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
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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