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建議上市讓股份流通 證交所:非當務之急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5-07-03 08:58
由於證交所獲利穩定,外界建議證交所應上市掛牌交易,讓股份自由流通,證交所表示,從法規、國際比較及公益性等三方面進行考量,上市尚非當務之急。
證交所表示,依證交法第127條及128條規定,證交所不得於自己或他人開設之集中市場上市交易,股份轉讓對象也以證券商為限,因此在現行法規之規範下,證交所屬公益性而非純商業機構,是否適合上市,仍有討論空間。
各國政府為發展資本市場,對交易所經營多有特殊政策考量,即使是已上市的交易所,多國主管機關仍擁有指派董事或人事、業務之同意權,對股東持股也有限制,與一般上市公司差異甚大。
證交所強調,經營旨在建構公正、效率及友善之資本市場,非以營利為目標,除為服務上市公司籌集資金外,更肩負保護投資人權益、維持市場運作穩定與公正性、促進資本市場發展之公益性目標,因此業務重點是辦理上市公司監理、市場監視、證券商管理、投資人教育等非營利性業務,故不宜辦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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