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25 15:4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66號7樓(新莊頤品大飯店-香蘊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2)113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3)審計委員會查核11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4)113年度董事酬金報告
(5)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3年度決算表冊案
(2)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應選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4/04/16起至
114/05/13止,逕自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有關電子投票事宜請參閱公告及股東會開會通知書。
(2)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30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
股東戶號及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補發。洽詢電話:(02)2702-3999
(3)視訊輔助股東會召開時間:114年5月16日上午9時00分。
(4)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
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
準則(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等相關規定辦理。
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
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
(網址: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
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
iv.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4年04月16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
(114/05/13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辦理註冊及登記。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
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
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4年04月16日
(當次股東會電子投票起始日)起至114年05月13日(股東會前三日)
下午四時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
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
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
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
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
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
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
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
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
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
外,不得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
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
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ix.本次股東常會當日若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
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致視訊會議無法續行時,經扣除以
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
定額者,擬依「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規定,股東
常會將繼續進行,不另作延期安排。
x.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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