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邦: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修訂)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6-30 10:13
一、依據:
1.本公司104年4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5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1468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公司名稱:營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4.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期限:五年。償還方法: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5.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籌集計畫: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每年營業活動產生之資金支應。保管方法: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式。
6.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7.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8.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100 仟元整,依票面金額100.5%發行。(修訂)
9.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股份總數:額定資本50,000 仟股,每股金額:10 元。已發行股份總數:38,256,694 股。已發行股份金額:382,566,940 元。
10.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依104年3月31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之餘額1,786,410仟元。
11.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12.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約定事項: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13.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代收款項銀行名稱:第一商業銀行世貿分行。代收款項銀行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5號。
14.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承銷機構名稱: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之權利及事務。
15.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16.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17.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支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18.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19.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20.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21.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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