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勤: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11 17:19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嘉興和新精沖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間接投資持有100%股權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03,38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9,6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9,6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9,2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96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本公司投資之子公司貸款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56,30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92,76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授信合約到期並已清償借款
(2)日期:
與銀行解除融資合約時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06,77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10,60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3.8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8.1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投資子公司貸款保證,係舊約屆滿前提前召開本次董事會通過續約
,故有額度重複計算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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