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晶投控: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13 16:04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頂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轉投資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84,92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69,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4,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73,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7,35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子公司(頂晶科技)興建電廠工程之購料所需而向銀行融資,故為該子公司提供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97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合約到期
(2)日期:
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84,92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307,08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03.4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7.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新增對頂晶科技之背書保證204,000仟元係舊約屆滿前提前召開
本次董事會通過續約,故餘額有額度重複計算情事。
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註六)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淨值之比率,因集團舊約金額254000仟元屆滿提前招開董事會通
過,故餘額重複計算,如扣除重覆計算情事,佔淨值比為1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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