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迪:本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01 16:53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0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茂誠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7,05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太陽能電廠工程資金需求。
(1)公司名稱:茂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7,05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太陽能電廠工程資金需求。
(1)公司名稱:茂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7,05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太陽能電廠工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63,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35
5.計息方式:
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辦理。
6.還款之:
(1)條件:
自首次貸放日起算一年為限,得提前分次償還。
(2)日期:
自首次貸放日起算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8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係本公司自有資金。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仟元):
茂誠能源股份有限公司:928,000
茂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80,000
茂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5,000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仟元):
茂誠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9
茂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680
茂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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