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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10
2.公司名稱:台灣原生藥用植物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稱:美嘉生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更(補)正本公司103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書
8.因應措施:
(2)本公司103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書
A.(合併)財務報告書第54頁附註八、質押之資產擔保債務內容更(補)正
擔保債務內容:誤植為「短期借款」,
現更(補)正為,擔保債務內容:「法院圈存、短期借款」。
B.(個體)財務報告書第55頁附註八、質押之資產擔保債務內容更(補)正
擔保債務內容:誤植為「短期借款」,
現更(補)正為,擔保債務內容:「法院圈存、短期借款」。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103年度財務報告詳細資訊請逕向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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