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米: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27 14:35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全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何昆年董事
(2)何信俊董事
(3)莊進茂董事
(4)林郁蕙董事
(5)朱祖琪獨立董事
(6)高誌廷獨立董事
(7)陳儒宏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之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表決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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