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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京專電》人大法工委: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完善責任追究

經濟通新聞 2024-06-21 14:24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1日北京專電》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將於6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將審議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國境衛生檢疫法修訂草案、會計法修正草案、金融穩定法草案、學前教育法草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等法律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今日舉行記者會,發言人黃海華介紹,關於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2023年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對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會後,到山東、江蘇、上海等地及有關單位調研座談,聽取意見建議。

  根據各方面意見,擬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草案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恢復法律名稱。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的名稱,是在現行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名稱中增加了「管理」二字。有意見提出,「應對」可以包括「管理」的含義,法律名稱宜簡明,且「突發事件應對」已為各方面熟知,應當考慮保持法律制度和相關工作穩定性、連續性,據此,擬恢復「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法律名稱。

  二是增強應急宣傳教育的針對性,擴大公眾參與度,提高社會各界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三是完善發揮科技在突發事件應對中作用的規定。

  四是完善關於確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的規定。

  五是完善突發事件應對中責任追究的規定,鼓勵一線幹部在臨機處置突發事件時勇於擔當作為。

  六是做好本法與民法典、刑法等法律中緊急避險制度的銜接,便於公民在突發事件發生時開展自救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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