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展逸:代取得人張憲銘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更正113年5月21日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4-05-23 18:15null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斯其大:[更正]公告本公司收到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來函下一篇聯致:公告本公司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人員輪調更換會計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