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用:「代取得人林永冠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14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4:00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通用%更多上一篇中磊:代取得人「元大臺灣價值高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通用:「代取得人林廷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14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