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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夥廉署搗破樓宇維修貪污及圍標集團,涉款1.8億拘20人

經濟通新聞 2024-04-18 17:54


  《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廉署與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過去兩日(4月16-17日)首次採取聯合行動,搗破一個新冒起的樓宇維修工程貪污及圍標集團。廉署在聯合行動中拘捕20名人士,分別為17男3女,年齡介乎36歲至70歲,包括該集團的主腦及骨幹成員,涉及工程承辦商、工程顧問、中間人、業主立案法團成員以及物業管理公司職員。

  廉署及競委會相信集團已被瓦解,但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採取執法行動。廉署及競委會現階段不會就有關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個別工程項目懷疑涉及賄款逾百萬元*


 

  行動共涉及2個位於港島的住宅屋苑及商住樓宇,以及4個位於新界的住宅屋苑及工業大廈的多項維修工程項目,合約總值約1.8億元,個別合約金額由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個別

工程項目懷疑涉及賄款逾100萬元。其中一半涉案的維修工程合約仍未批出,而其餘的維修工程則早於廉署及競委會展開調查前已經開始進行。

 

*搜查共約40處所*

 

  廉署與競委會於聯合行動中,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了共約40個處所,包括多間工程承辦商、顧問公司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辦公室,以及涉案人士的住所等,並檢走多項證物,包括多部電腦及手提電話,以及與樓宇維修工程相關的招標文件等。

  在今次行動中,競委會行使了其強制權力,除了持法庭手令搜查處所,亦要求有關各方交出文件和資料。行動期間,有個別人士拒絕提供有關資料,妨礙競委會的調查工作,此為《競爭條例》第52條及第54條所訂明的刑事罪行,競委會會作出跟進。

  涉案公司及人士涉嫌行賄受賄以及從事反競爭行為,藉此操控樓宇維修工程的招標程序,將工程標價誇大,協助與集團有關的承辦商取得工程及顧問合約,並操控監督維修工程及發放工程

費用,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及《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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