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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華南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25 18:19

第17款


公司代號:2880

公司名稱:華南金

發言日期:2024/03/25

發言時間:18:19:59

發言人:林貴姬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樓(華南銀行總行大樓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2年度決算報告。

(三)本公司112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承認案。

(二)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請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請審議案。

(二)修正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請審議案。

(三)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審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112年度盈餘分派內容至遲於股東會40日前另行公告。

二、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說明如下:

(一)股東資格:本次股東會停止股票過戶時,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者。

(二)提案內容:以一項為限,且不得超過300字。(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

(三)受理期間: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3年4月10日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以掛號

函件寄送,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四)受理處所: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23號23樓

行政管理處,電話:02-23713111)

三、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五者,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並副知本公司

,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者,亦同。

四、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五或百分之五十者,均應分別事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請核准,並副知本公司。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期間自113年5月22日起至

113年6月18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

依相關說明進行投票(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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